李瑞琴,女,1951年1月26日出生,山东莱州人,高级经济师,曾就读中欧商学院创业营一期和全球总裁CEO课程。现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、自治区12届政协委员、巴州工商联(商会)副会长、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、自治区女企业家联合会名誉会长、巴州葡萄酒协会会长。
李瑞琴于1972年到新疆焉耆县七个星乡五大队定居;1976年至1988年在七个星五大队财务组工作;1989年任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厂长,所生产的“仪尔”牌皮装多次在国内荣获奖项;1992年至1997年在中亚五国做地边贸生意,为巴州出口创汇做出了相当的贡献;1995年起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,开始调研论证中国及国际葡萄酒市场,并于1998年在焉耆县七个星镇西戈壁开发葡萄基地;2002年兼任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。目前,已建成年加工葡萄能力为10000吨规模的葡萄酒堡、3000平米地下酒窖及40000亩自有优质酿酒葡萄基地。
十七年来,仪尔公司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,架设高压线路28公里,栽种防风林带300多万株,打机井36眼,铺设节水灌溉毛管700多万米,在七个星镇周边筑起了一道绿色防风屏障,将荒无人烟的戈壁滩变成绿色的葡萄园和国家3A级工业旅游景点。企业成立至今,吸纳当地农民固定就业人数达300余人,劳动力转移达5万余人。
在建设葡萄基地的同时,乡都酒业聘请法国勃艮第一级酒庄“波玛酒庄”园主、CFPPA国际葡萄酒学院教授多米尼克.华先生,按照乡都“随身随性”的酿造理念,将法国传统酿酒技术与乡都葡萄完美融合,使之成为中国最地道的法式葡萄酒堡。生产的乡都系列葡萄酒先后取得ISO9001、ISO22000、HACCP等多项认证。
乡都葡萄酒2005年11月获得“新疆著名商标”,2011年11月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经济林龙头企业、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、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、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、全国食品安全十强企业、新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2013年荣获“全国食品安全十强企业”及“科技创新先进单位”、“百家诚信示范单位”三项殊荣。2014年再获“中国企业五星品牌”的殊荣。
公司成立至今,企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,带动了区域经济增长,为巴州、焉耆探索了特色林果业精深加工及产业发展、新疆名优品牌创建等成功经验。目前,仪尔公司正逐渐成为致力于葡萄种植、加工、销售和葡萄生物制品开发研究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精深加工企业。
李瑞琴先后荣获如下荣誉:
1992年荣获自治区“乡镇企业家”称号;
1995年5月荣获国家妇联和国家农业部联合颁发的“全国优秀女乡镇企业家”称号;
1995年10月荣获自治区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颁发“优秀女企业家”称号;
1995年12月被自治区农牧区妇女“三学三比”城镇妇女“巾帼建功”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。
2002年在全国各族妇女双学双比活动中获得全国“三八绿色工程”称号;
2005年3月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颁发的“十大女杰”提名奖;
2006年3月被评为“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”、自治区“三八红旗手”;
2012年4月被评为巴州首届社会主义建设者;
2012年11月被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组委会评为食品产业链安全建设先进个人;
2013年9月获得“全国食品安全十大人物”、“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家”称号。
2013年荣获“2013全球华人创业季最具坚韧精神创业家”奖。
2014年9月荣获自治县成立60周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。
2014年10月荣获中国葡萄酒产业耕耘奉献奖。
2015年2月荣获“2014新疆经济年度人物”荣誉称号。
2015年3月当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企业家联合会名誉会长。
2015年5月被选举为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。
2015年9月荣获了“新疆影响力品牌人物”奖。
2015年12月被选举为巴州葡萄酒协会会长。